赣州市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21.03.2016  10:59

根据《赣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从3月20日22时开始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特别是小型水库保安措施、地质灾害防御措施和转移群众预案,全力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3月19日20时至20日21时,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全市平均降雨81.3毫米,共有14县329个站点降雨超100毫米,16县550个站点超50毫米,点降雨以会昌县清溪乡171.5毫米为最大。贡水葫芦阁、濂水羊信江站将出现五年一遇洪水。据市气象台预测,  21日-23日我市将延续此轮降水过程,过程雨量中部以南70-100毫米,其余40-70毫米,局部可达150毫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