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不只是教师的责任 更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21.08.2016  03:09
江西教育网特约评论员 唐国华   近年来,学生防溺水成了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摆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动员了所有能够动员的资源,采取了所有能够采取的措施;从教育部门到学校,从校长到老师,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防死守。尽管如此,仍难避免溺水事件的时有发生。而在几乎所有少年儿童溺水事件见诸媒体报道之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老师往往成为众矢之的,饱受诟病。   这种现象,对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老师来说常常有口难言,有理莫辩。你能说媒体有失公允?你能说公众有欠理性?   毋庸讳言,学生防溺水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防溺水对于减少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近年来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学生防溺水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有认识和操作等多方面协调的问题。近年来,我们有一些媒体,在学生溺水等安全事件报道过程中,视角上出现了一些偏差。有的过多强调了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受众对于事件的正确判断;有的把防溺水的责任完全捆绑在学校和老师身上,导致学校和老师往往成为众矢之的。而事实上,我们的学校和老师草木皆兵,每年暑假前,把防溺水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了每一个学生身上、每一个学生家庭里。应该说,媒体不应该苛责学校和老师,而更应该呼吁全社会来其同担负起学生校内外安全的责任。   水火无情,学生安全须防患于未燃。预防是保障学生安全最基础性的也是最有效的措施。学生防溺水无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共同面对,共同担当。首先,必须消除认识上的偏差,理性看待溺水伤亡事件。学生溺水伤亡与车祸、坠楼等非正常死亡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人类生存的环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天灾人祸随时都可能发生,溺水只不过是千百种危险中的一种,其死亡人数恐怕远不及交通事故。不应把溺水伤亡列为一种“特殊的伤亡”,更不应该一有溺水发生时就把责任指向学校和老师。媒体应通过事件的报道,正确引导公众增强防溺水意识和学生家长的安全监护的意识。第二,学校和老师要创新思维,加强学生的防溺水教育和生存技能训练。通过教育和训练,增强学生防溺水意识和实际生存能力,从源头上消除溺水事件隐患。第三,要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和资源,群策群力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学生学习时在学校,日常生活却在家庭里和社会上,因此,防溺水,学生在校内要防,在校外更要防!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不仅仅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也不仅仅是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而是学校、家庭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共同来宣传,共同来教育。在校内,老师的宣传教育责无旁贷!在校外,家庭的教育和家长的安全监护,更是防溺水最有效的办法!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的传统优势,集中全社会力量防溺水也一定能取得最佳的成效。      (作者简介:唐国华,崇仁县广播电视台党支部书记,中级职称,曾任环球时报,国际先驱导报,世界新闻报,香港大公报特约评论员,发表国际评论100多篇。)   编辑:吴永亮 审核:罗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