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森林防火部门与电力部门建立森林防火联动机制

14.03.2014  10:41

3月6日,九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九江供电分公司联合下发建立森林防火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山)防火办和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九江供电分公司驻当地供电公司建立森林防火联动机制,强化输电线路防火责任制,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做好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联防协议要求:当地供电公司应开辟输电线路沿线的防火隔离通道,作为森林防火工程的补充;双方应对输电线路防护区及附近林区的森林防火开展联防,共同搞好合作区域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双方应对森林防火网络和输电线路防火网络(包括在线监测装置、巡视员、护线员、巡山护林员)实行资源共享;高森林火险等级时,联防单位应相互通报联防区域内火险天气情况;发生森林火灾时,联防单位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火情;森林防火部门组织对输电线路附近山火进行扑救时,当地供电公司要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开辟的输电线路防火通道进行协作防火。同时各县(市、区、山)防火办和当地供电公司应相互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协同处置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威胁输电线路安全的森林火灾,或因输电线路老化、短路等故障引起的森林火灾,要通力协作,迅速调足扑火力量,快速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靠前指挥,科学扑火,确保输电线路安全。电力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扑火需要及时调控电源,确保扑火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