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26处国有资产实现“阳光招租”

15.06.2016  21:44

  日前,高安市26处到期店面均实现了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取得良好效果。

  以前,由于国有资产门市出租都是相关各方自行完成,招租程序不规范,往往存在“低价出租”、“人为定租”、“高价转租”等情况,群众意见较大。去年以来,该市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积极推进“阳光招租”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经营的紧急通知》,规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经营资产租赁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出租经营,必须参与由市国资办组织的国有资产(门市)公开竞拍。此举有效遏制了国有资产“贱租”现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