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被评为全省鄱阳湖文明生态示范村创建暨“文明帮建”先进单位

23.01.2014  19:35

      近期,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表彰全省鄱阳湖文明示范村创建暨“文明帮建”工作,江西省水利厅被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0年,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开展鄱阳湖生态文明示范村暨“文明帮建”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厅作为全省20个省级文明单位代表之一,具体帮扶景德镇市昌江区丽阳乡神丰村。

      三年来,我厅始终高度重视文明示范村创建暨“文明帮建”工作,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帮扶规划方案,针对性地在村水利基础建设、农村饮水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给予了重点扶持。帮助神丰村新建了村民文化活动中心、洗衣塘,安装了户外锻炼设施,维修了排灌沟渠,完善了村民安全饮水工程,组建了腰鼓队等,累计投入帮建资金40多万元。

      目前,神丰村面貌焕然一新,已成为景德镇市、区文明乡村文明建设的典范,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村民们自发地在村口立碑撰文,以表对水利厅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