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阶梯水价两套方案24日召开听证会

07.12.2013  14:06

  一级居民用水价格最低拟每吨上调4毛,调整为1.58元/吨

  为了节约用水,继我省实施阶梯电价之后,我市酝酿已久的阶梯水价也渐行渐近。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为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简化水价分类,我市将启动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并定于本月24日召开听证会,对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方案进行公开听证,预计明年春节后落实水价。 

   A、现状

  南昌水资源已拉响警报

  我省是水资源总量达156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3478立方米的丰水区,但水资源的随机性和分布不均,部分地区仍存在水资源短缺问题。

  近十年来,赣江南昌段水位经常会低于水厂取水警戒水位,特别是近三年来,赣江南昌段水位持续走低,接连跌破历史最低值(2011年12.49米,2012年12.34米,2013年11.80米),水资源已拉响警报,水位性缺水现象日益严重,给城市供水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

  南昌市物价局副局长衷建红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传统的城市发展模式不仅具有高能源消耗、高排放的特征,而且在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必然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水资源稀缺、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压力等诸多全球化的挑战。因此,利用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鼓励公众自觉节约用水,参与节能减排活动,引导社会消费模式的转变,将成为建设低碳环保、资源节约型城市的必然选择。

   B、背景

  资源费开征因素等加大供水成本

  为发挥价格杠杆对于水资源的调节作用,促进全社会珍惜和保护水资源。今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从9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城镇公共供水的水资源费由每吨0.01元调整为0.08元,每吨水价增加水资源费0.07元;工商业取水的水资源费由每吨0.015元调整为0.12元,每吨水价增加水资源费0.105元,仅此一项,供水企业每年将新增成本约2000万元。

  目前,我市居民用水价格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是最低的,我市现在执行的水价还是2009年确定的。另外,随着动力、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行设备和管网老化维修费用增加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新增成本难以完全通过现行水价消化。

  因此,水价改革在企业降本增效的基础上应予适当补偿成本,适度调整供水价格,有利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促进供水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供水安全。

   C、阶梯用水方案

  居民阶梯水价按3个级别划分

  “目前,南昌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总表数为616566只,其中一户一表的表数为588541只,居民一户一表占总表数的95.45%,已具备实施阶梯水价条件。”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史晓华说。

  据悉,对已实施抄表到户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户及非居民用水户全面实施阶梯水价。本次听证的阶梯水价具体方案为:

  一、居民用水基数:每户5人(含5人)以下居民一级用水量为30吨/月;居民二级用水量为31-40吨/月;居民三级用水量为41吨/月以上。

  二、5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一人每月可增加用水基数5吨,居民凭户口簿到所属供水管理部门办理新增用水基数申报手续。

  三、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仍按居民一级用水价格执行。

  四、居民用水阶梯价格:阶梯水价以年为周期平均计算水价执行,以居民一级用水价格为基数,按国家《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居民用水对应的三个级别的用水量实行1:1.5:2的价格计算水费。

  五、目前,我市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用水为12.83吨,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后,一级水价可覆盖96%以上的居民户。

  六、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按照现行的《南昌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实行超定额加价政策。

  方案一最低上调0.4元/吨,方案二最低上调0.57元/吨

  据了解,本月24日召开听证会论证的水价调整方案有两个。

   方案一: 我市现行居民用水价格如每吨上调0.40元(含水资源费),一级居民用水价格拟调整为1.58元/吨,调价幅度33.9%,调价后在36 个大中城市排名第29位,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将达到5.16%。居民用水,按每人每月平均5吨测算,每人每月将增加水费2元;二级居民用水价格拟调整为2.37元/吨;三级居民用水价格拟调整为 3.16元/吨。二类非居民用水价格拟调整为2.37元/吨;三类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拟调整为7.90元/吨。

   方案二: 我市现行居民用水价格如每吨上调0.57元(含水资源费),一级居民用水价格拟调整为1.75元 /吨,调价幅度48.3%,调价后在36个大中城市排名第22位,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将达到7.46%。居民用水,按每人每月平均5吨测算,每人每月将增加水费2.85元;二级居民用水价格拟调整为 2.63元/吨;三级居民用水价格拟调整为3.50元/吨。二类非居民用水价格拟调整为2.63元/吨;三类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拟调整为8.75元/吨。

   特困户、低保户实行先征后返补贴

  据介绍,为充分考虑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减少水价调整对其影响,对我市特困家庭、低保户家庭实行先征后返每月补贴5-8元的标准(根据实际水价调整的情况再做精确测算),由市民政局 、市政公用集团负责组织落实,以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不因水价改革受影响。(记者 杨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