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注册"双十一"商标 电商大战"咬文嚼字"

31.10.2014  11:55

  临近双十一,就在大家按部就班地主打“低价”、“真品”来吸引消费者眼球的当口,突然发现阿里巴巴竟然出奇招,把“双十一”注册了商标。一时间其他电商紧急修改双十一的宣传文案,并暗指阿里巴巴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开放的精神。

   事件

  “双十一”商标引关注

  据媒体报道,阿里集团已经取得了“双十一”注册商标。经阿里巴巴集团授权,天猫对“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记者通过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双十一”商标一共有18个之多,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12月获得其中的三个,分别是第35类、38类和41类,涵盖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电信、教育、提供培训、娱乐和文体活动等行业。除此之外,阿里巴巴集团还注册了“双十一狂欢节”“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双11狂欢节”“双11网购狂欢节”等共计11个和“双十一”相关的商标。各类商标的注册时间从2011年开始到2013年不等。

  这意味着阿里在几年前已经拥有了“双十一”商标,不过此前外界未给予关注,当然阿里方面也从未主动提及此事。而昨天该商标事件突然引起广泛关注缘于网络上流传了一份《通告函》。盖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公章的这份《通告函》要求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的广告部门不要为其他电商企业发布带有“双十一”字样的促销广告,并指出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取得“双十一”注册商标。

  而对于这份《通告函》的真实性,阿里方面相关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予置评。

   反应

  京东不点名批评

  京东等其他电商于昨天紧急撤换相关双十一的宣传文案。

  京东方面昨天发布公开信,称11·11已经成为全零售行业的节日,也是消费者的网购狂欢节,同时不指名地指出某电商“一贯倡导开放和生态,却试图将此节日以‘合法’的方式据为己有,实在是有违开放的互联网精神,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

  另一家电商巨头苏宁易购也对“双十一”商标事件公开回应称,“公司也曾策划‘挑战双十一’的广告,但我们对互联网各种不正常的竞争行为早有预案,最终选择了沿用以我为主的‘第二届O2O购物节’,主打‘击穿五折,疯抢六天’,从商品数量、价格力度、活动时间、服务保障上,从市场竞争法则而不是口水战上去挑战双十一。

  就在大家惊讶于网络流传的《通告函》时,获得“双十一”授权的天猫却在昨天发布了一份措辞温和的官方声明。天猫称,“天猫发起的双十一是大家的双十一”,“我们希望全体电商及实体店一起参与,服务好消费者,帮助好卖家,共同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和双十一的品牌,而不是为了自身网站的利益,把这一节日变成靠攻击对手上位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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