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坟爷”被追诉行贿公安局长20万元

18.09.2015  11:54

  新华网广州9月17日专电(记者马晓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17日对陆丰“坟爷”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追加指控其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行贿20万元。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原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园负责人林耀昌此前因承包公益性公墓涉嫌非法经营敛财,被多家媒体曝光,被称“坟爷”,备受社会关注。该案于2015年1月13日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林耀昌拒绝承认构成该罪。

  因林耀昌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地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通过中间人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行贿20万元,在第一次开庭后,检察机关向法院对此追加起诉,指控林耀昌还犯有行贿罪。

  在当天的庭审中,林耀昌对被追加指控的行贿罪当庭认罪,承认送了20万元现金给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但认为其并无谋取不正当利益。

  林耀昌的辩护律师为其作了行贿罪的罪轻辩护。辩护律师称,林耀昌是认为当地公安机关对其错误立案才行贿,情节轻微,林耀昌曾对家乡经济发展作出过贡献,希望法院对其免除刑事处罚。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