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敬平:假如扶摔倒老人不是交警?

11.02.2014  13:11

  马年春晚小品《扶不扶》热议了一个社会问题,因为紧贴现实生活,广受观众们的喜爱。“这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结尾的一番话因为传递正能量,赢得了人们的掌声。2014年2月4号,正月初五,山东烟台交警支队第一大队的民警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人倒了,必须得扶!(新华网2月9日)

  老人摔倒,扶不扶,已成为当今社会一个人点话题,相关报道也屡见不鲜。但是遇到老人摔倒,扶不扶,仍令人纠结。山东烟台交警扶摔倒老人虽然最后以喜剧而结尾,但是,还是让人产生如果扶老人不是交警会产生啥样后果的疑问,毕竟在老人苏醒后对扶他的交警发问,“你为啥撞我”让人感到后怕。当然,交警们可能不会害怕,因为其从事的行业和执勤时都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整个经过都在记录仪中一清二楚,不怕跌倒者耍赖诬陷。假如是常人,就可能有嘴也说不清了。毕竟现实生活中因救助摔倒老人被讹的事例并不鲜见,甚至还有因此闹上法庭被判赔偿想不开而自杀的案例。再说,人们为了做好事总不能也买个记录仪背在身上吧?

  也许有人会说,可以选择自证清白式救助,用手机或相机拍下现场后或者是找到目击证人后再救助,可是,事发地点千差万别,如果没有证明或无法拍照咋办?扶还是不扶,不扶,良心上过意不去,老人还可能因此失去最佳救助时机而发生生命危险,扶,万一遇到无良老人遭到讹诈咋办?当然,世上还是好人多,以德报怨者是极少数,但是,这个极少数万一被自己遇到了可就摊上大事了。麻烦少不了,还可能要赔大额的金钱。最后弄成金钱、名誉、时间都要受损。

  如何破解这一社会难题,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司法部门不能和稀泥。不愿意花费事件和精力去查清事实真相,而是基于化解矛盾的目的,让扶人者花钱消灾。虽然从表面上看矛盾得到了解决,但实质上造成的不良影响很大,尤其是对弘扬正气不利。

  其次是应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弘扬正气,鞭挞以德报怨等恶劣行为,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廉耻,明是非,争做善事好事。让无良无德之人成为众矢之的,没有立足之地。使其不敢干不愿干损人利己的事。

  再次如果能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和出台相关法规惩恶扬善,促进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和发扬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