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众被撤销江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16.01.2014  18:15

人民网南昌1月16日电 (记者秦海峰)鉴于陈安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不宜担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月11日通过决定,罢免陈安众的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撤销陈安众的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