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陈清华:建立长江水环保协调发展新机制

10.03.2017  11:04

  3月2日,在委员驻地,全国政协常委陈清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近十年来,我一直关注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每年都向大会提交相关的提案或大会发言。”陈清华说,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他的有关建议也被采纳其中。但由于长江水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和治污效果非常有限,主要表现为:流域的整体性保护不足、重点湖泊水质富营养化、重点区域发展和保护的矛盾突出、部分地区排污布局与水域水环境承载能力极不匹配等。

  陈清华建议,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建立长江水环境保护管理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新机制,加强长江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推动建立地区间上下游断面水质交接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合理调整安排流域内所有功能区域的建设和产业布局,对沿江新建和待建工程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环评和审批制度;对湿地修复、江河连通、沿江城镇排污管网建设等有利于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工程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大力支持;在现有投融资机制的基础上,研究设立长江水环境保护基金,通过多种方式支持长江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分类分级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长江流域生态合作与补偿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之间的横向生态补偿工作。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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