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律师团助陈满案再审 家人已奔走伸冤22年
1989年,时年26岁的陈满在家中留影。家属供图
2015年4月29日晚,陈满年过八旬的父母在翻阅儿子的申诉材料。
1994年11月,辞职到海南创业的31岁四川男子陈满,因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被判处死缓。从陈满被捕、一审、二审、减刑到无期徒刑,22年来,陈满的父母、哥哥多方奔走为其伸冤,并获得了百余名著名律师的帮助。
2015年4月27日21时许,最高法发布消息,指令浙江省高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再审。昨晚,京华时报记者对陈满的家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了采访。
□家人感慨
奔走伸冤22年终见曙光
2015年4月28日下午,陈满的哥哥、今年55岁的陈忆通过由清华大学教授易延友发来的微信获知了弟弟杀人、放火一案的再审消息,“我,我父母、二弟,我们都太激动了,很高兴!”昨晚,陈忆通过电话接受记者采访时,仍难掩激动的心情。
陈父今年82岁,陈母83岁,22年来一直为儿子的事情申诉、奔走、操劳,这对老夫妻身患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身体已吃不消了。”陈忆说,22年来,家人时刻不忘为三弟伸冤奔走,从来没有放弃过任何机会。
今年52岁的陈满在家排行老三,二哥陈抒今年54岁。三兄弟的感情非常好,“老三出事时,老二感情受到打击,生活至今不能自理。”陈忆说,为给弟弟伸冤,家里请了拥有100多名律师的律师团,“全国各地知名的律师,像易延友、王万琼、李金星等都提供义务援助。”
陈忆说,他早年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曾在一国营工厂做宣传工作,后来和妻子都下了岗。他现在教一名孩子画画,赚取微薄的收入养家。既要照顾自己的家、年迈的父母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二弟,还要为陈满奔波伸冤,陈忆表示“压力很大”。“二弟本来从重庆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曾在南轩中学教高中语文,因为受这件事的打击,不得不内退,现在生活都不能自理,这个案子把我们家整得太惨了。”陈忆声音有些颤抖。
陈满在海南省美兰监狱服刑,远在四川绵竹农村的家人尽管很想常去看望,但因为高额的交通成本,最后一次探监还是在2011年。“探监时有监控,不能谈案子,只让说生活状况的事。”陈忆说,陈满在狱中写了很多信,叮嘱家里要帮他伸冤。
谈起三弟,陈忆称陈满勤奋好学,对人忠厚老实,很单纯,“他高中毕业就参加招干到一工商管理局上班,参加工作一两年就辞职去海南创业,到海南没几年就出事了,他的经历很简单,我们不相信他会杀人放火。”陈忆说,尽管父母看陈满时心疼钱,但一说为儿子伸冤就不再吝惜,“多年来,我们跑遍了北京、海南的各个部门”。
身在监狱的陈满通过报纸获知案件将要再审。“昨天他给家打电话,很激动,说终于盼来了这一天。”陈忆哽咽着说。
□律师分析
王万琼 定罪证据几乎没有
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琼认为,推动最高法指令浙江高院再审该案的关键就一句话,“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3年七八月份,王万琼初次接触该案。“李金星律师联系了我,说有一个冤案。我看了后觉得很离谱。”王万琼回忆,陈满案当年底在北京开了研讨会,很多专家、律师及媒体参加,“大家看判决书所列出的勘查报告中的物证,竟然没有一件在法庭展示过,法院对该案的定罪,就是靠口供。有罪的证据几乎没有,无罪的证据很充分。该案证人证明陈满不在作案现场,没有作案时间。”
王万琼说,他们是一个律师团队在作战。由律师李金星、陈建刚等发起了拯救无辜者行动。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 (微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也长期关注、呼吁该案,她和清华大学教授易延友是陈满申诉的代理律师。
王万琼称,接下来,她会和易延友教授同浙江高院进行联系,“沟通这个案子的再审情况,我们要求尽快开庭,最高检抗诉到最高法,最高法指令再审。因为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刑罚的执行,所以我们希望该案能尽快开庭,让陈满早日回家。”王万琼分析,该案再审的时间一般情况应在下个月,“能在6月份开审,都是正常的,目前情况已经很明确,该案再审没有什么悬念。”
易延友 陈满显然遭受逼供
2013年12月,易延友初次接触到该案,“那时李金星律师问我是否愿意给陈满案代理申诉,我听他简要说了案情,觉得该案即使冤,申诉成功胜算也不大,”易延友分析,第一是该案时间久远,事情查清难度增加,官方平反的成本加大,平反的意愿弱,难度高。第二是陈满认为自己冤,可判决后却没上诉。第三是该案既没死者归来,也没真凶再现,且此前已有多位大律师接力申诉,均被拒绝,“我成功的可能性几乎微乎其微”。
易延友决定先看案卷,看完案卷后,他便决定接下这个案子。“该案令我印象深刻。”他说,第一是该案一、二审定罪的证据当中,很多明显是证明陈满无罪的证据,尤其是大量的证人证言,证明陈满根本没有作案时间,第二是该案所有的物证全部丢失,法庭上完全不可能对这些所谓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是该案的唯一证据是陈满自己的供述,且陈满的供述本身多处矛盾,且陈满申诉中称他在被收审10天后遭到残酷的刑讯逼供。
2014年春节前夕,易延友第一次隔着玻璃见到了陈满。因为感觉难以沟通,次日,经监狱安排,易延友和王万琼第二次见到了陈满,“他比我只大10岁,看上去却比我老20岁。”
“当时陈满很激动,认为整个社会都辜负了他,他简单地认为,不管自己怎么供认,司法机关都应把事情查清楚,因为一直没等到二审帮其上诉的律师,所以陈满耽误了上诉。”易延友称当时他百分之八十相信这是个冤案,因为有罪证据严重不足,陈满没有作案时间的证人证言充分又相互印证,而且陈满显然遭受了刑讯逼供。
2014年2月22日,在对申诉内容做最后一遍修正后,该申诉状被递交到了最高检的申诉大厅。
2015年2月15日11时许,易延友获知了最高检已向最高法提起抗诉的消息。
□狱中家书
入狱开始申诉 整整写了20年
自入狱至今,陈满托人从狱中寄出了数十封申诉状。他称自己不服判决。就这样,陈满从狱中寄出的申诉状,一直写到了51岁。
在陈满41岁那年写的申诉状中,他这样写道:“1992年12月25日晚6点钟左右至8点多钟,我一直在宁屯大厦海南靖海科技工贸公司的702、703房,有公司的刘俊生、章惠胜等8人证实,公安机关调查了以上8个人,也证实了。我没有作案时间;他们说我杀了人,杀人的刀在哪里?一审未出示,二审未出示。我要求对现场血、指纹进行科学鉴定,好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父母每月写信 鼓励儿子坚强
“亲爱的满儿:你好!全家想念你!全家爱你!”自儿子入狱以来,这对年迈的父母,坚持每个月给陈满写一封信,每封信的开头,都用这句饱含深切爱意的句子开头。
在信中,他们勉励儿子要坚强,要保重自己的身体,对平反要有信心。
□案情回顾
1988年春节过后,25岁的陈满从单位辞职,同王福军等8个四川老乡一起,来到海南创业。
1992年12月25日19时许,46岁的四川人钟某遭人杀害,凶手纵火后逃走。陈满被锁定为凶手。
1993年9月25日,陈满被正式逮捕。
1994年11月,海口中院一审判决,认定陈满杀害钟某并焚尸灭迹,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其死缓。该案宣判后,海口市检察院抗诉。
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海口市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的抗诉,维持原判。
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理由是海南省高院对陈满案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2015年4月27日,认为陈满案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最高法发出再审决定书,指令由浙江高院审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