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青:别让降低招录“门槛”成为另一种腐败
原标题:程青:别让降低招录“门槛”成为另一种腐败
为缓解偏远贫困乡镇机关用人难、留人难与新录用公务员流失快等问题,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近日制定下发通知提出要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将适当降低招录“门槛”,通过降低学历层次、放宽专业限制、调整年龄条件等手段,保证基层机关对人才的需求,我国其他省份也都有类似的举措。
应该承认此举措对于偏远贫困乡镇机关用人问题的缓解有一定积极作用,但新政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监督管理不到位,降低门槛、放宽限制很可能成为某些人以权谋私的利器。
中国自古就有通过考试选拔政府工作人员的传统――科举制,对于考试的公平性的探索更是在历史的长河中越来越完善。近些年来,随着“公务员热”,公务员考试逐渐进入了大众的视野,它是目前我国政府选拔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的主要途径。
一方面,降低“门槛”,招考职位学历层次由原来的大专以上学历变为高中或中专毕业,年龄条件也放宽至40岁,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也取消了限制,可以为那些学历不高但有实践技能的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进入基层队伍提供绿色通道,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让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另一方面,对报考人数较少的岗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合格笔试分数线就会为那些“有关系”想进公职队伍的留有“可操作”空间。虽然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年限内一般不调整工作岗位,但借调等变相手段也没有明文禁止,容易暗藏腐败。
防范廉政腐败风险,确保公务员选拔公平公正,离不开公务员招录机关的努力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一是要规范乡镇公务员招录流程,保证诚信报考、阅卷公平、面试公正、公示到位,特别是在招录过程中有倾斜措施的,各个环节都要主动公开,接受纪委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地方政府要找准基层留人难的病根,不能一味降低录用标准,通过逐步提高乡镇或偏远山区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方式多措并举来解决留不住人的问题。三是在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的同时,要制定完善的选拔标准和测评体系,避免空白监管地带,减少弹性空间。
相信在各级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随着公务员招考制度的不断完善,“一个萝卜一个坑”、“面试都靠关系”等曾经不绝于耳的关于公务员考试不公平的言论无处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