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镇长安排女子入职并发生关系 仅是作风问题?

31.12.2014  23:07

  10月20日,有网友微博称“遭宝鸡千河镇镇长汪某‘诱奸’”。该网友称,汪某安排她到镇财政所工作,让她住在自己的套间办公室,并且计划给她筹集5万元用作看病等。10月25日,陕西省纪委秦风网公布,当事人汪阳与举报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被撤销千河镇党委副书记和镇长职务。但其是否存在违规安排工作、办公室超标等其他违规行为并未被提及。12月23日起,记者多次致电宝鸡市有关部门,截至发稿时未得到回应。

  10月20日,网友“黎明的曙光201311”以受害人的身份发布微博称,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镇长汪某于2013年6月诱奸未婚女下属,并威胁其不能举报,以此保持长期性关系。

  该网友还同时还上传了镇长汪某的证件照、飞机票以及和她短信对话内容。根据手机截屏的短信内容显示,“汪某”写道,“计划给你筹5万,今天能拿到2万,剩下的明天下午一并打你卡上,这些足够你看病了……

  此后,陕西当地媒体华商网报道,宝鸡高新区监察审计局局长华健10月21日表示,他们已介入调查。经过初步了解,举报女子王某,是去年4月,在镇长汪某的介绍下进入镇财政所工作,今年10月离职。而当事人王某说,她今年20多岁,大学毕业后考研未果,在父亲战友汪某(即千河镇镇长)的介绍下,进入千河镇财政所工作。去年6月,因为加班,汪某提出可让她到其办公室住宿。

  上述报道还援引了当事人王某的话称,汪某的办公室是个套间,里间有床,能洗澡,有空调。王某称没有多想,便住进了汪某办公室。而有一天晚上,汪某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入后不顾她反抗将其强奸。汪某承认,是他安排王某到镇财政所当临时工,但因为工作纪律,多次批评她,因此积攒下矛盾。汪某承认先后“”了5万元给王某看病,但否认“诱奸”等其他情况。

  10月25日,陕西省纪委秦风网公布,经调查,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期间,汪阳与千河镇政府临时工作人员王某(现已离职)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经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撤销汪阳千河镇党委副书记职务,同时给予其撤销千河镇镇长职务处分。

  但是,汪阳介绍王某进入镇财政所工作,这一行为是否违规?其套间办公室,是否存在超标问题?其是否“”了5万元给王某看病,钱的来源是否合法?针对当时网上的这些质疑,官方并未作出回应。

  12月23日,记者致电宝鸡市纪委宣教室,工作人员称汪阳已被撤职处理,至于其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对方以未联系上举报人为由,未作回应。而后,记者联系负责调查此事的宝鸡市高新区纪委,对方称要通过高新区宣传部进行采访。记者随后致电宝鸡市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需向领导汇报再作回应”。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得到对方回应。(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