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保院举办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4年第一期学习班

02.04.2014  18:32

集中自学现场     胡建民院长作总结发言         3月22日至23日,省水保院举办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4年第一期学习班。院领导、院党委委员、院总工办、各党支部书记及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读本》;李克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2014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孙晓山在2013年度全省防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奚同行副院长传达了强卫书记在全省市厅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研讨班上的辅导报告。胡建民院长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了解读,他指出,新的条例明确了新的用人导向,大家务必要牢记好“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胡建民还对孙晓山厅长在2013年度全省防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谈了个人学习体会,他要求大家学习孙厅长敬业的工作态度、结合实际去创新的工作方法,要把自身工作当成一种事业来对待,切实做到“担当 敬业 清廉”。         学习班上,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上级部署要求和院年初重点工作安排,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实现计划目标做了发言,胡建民一一做了点评。         在学习班总结发言中,胡建民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对于好干部的20字标准和孙厅长“担当、敬业、清廉”的要求,对参会人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将坚定信念作为人生之首要;二是要将敬业务实作为一贯作风;三是要将敢于担当作为一种习惯;四是要将清正廉洁作为最基本要求。         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胡建民再次强调,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做好关键环节廉政的防控工作;要严格控制自己的奢靡之欲、非分之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对本科室职工多教育、多提醒、多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