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中院出台方案以“零容忍”态度反对司法腐败

26.08.2014  11:49

  本报讯彭师庆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程呈报道:8月20日,新余市中院出台《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方案》,将整治责任具体分解到诉讼服务、立案受理、案件审理、案件执行、廉政监督各个环节以及立案庭、审判业务庭、执行局、审管办、办公室等部门,做到定时、定责、定部门,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做好指导避免“往返跑”

  方案要求,要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对司法作风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

  在诉讼服务方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完善诉讼服务设施,严格诉讼接待要求,同时增设网上诉讼服务,提供案件信息查询、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申诉信访、网上预约接访、拓展12368热线服务功能等服务。

  在立案受理方面,建立预约立案制度,推行远程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服务,严格执行立案受理法定期限,依法规范诉前调解程序,杜绝久调不立,加强诉讼风险告知,做好诉讼指导工作,向当事人提供诉状样本,耐心回答当事人的询问,全面准确告知立案材料有关要求。当事人立案材料不全或诉状内容、形式不符合规定的,一次讲清如何补齐或更正,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反复修改。

  依法提供司法救助,并开展巡回接访、视频接访,畅通群众信访渠道。

    严禁违规收取执行费用

  在案件审理方面,合理简化诉讼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快案件审理进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建立追索案件“绿色通道”,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利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强化审限内结案,防止拖延办案、久拖不决,健全错案防范机制,防止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

  在案件执行方面,有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加大执行监督力度,建立执行案件关键节点网络化管理系统,提高案件执结率,积极推广网上司法拍卖。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开展清理各种执行积案的专项活动,有效解决久执不结案件,严禁违规收取执行费用,并严格遵守执行款管理制度,严禁截留或挪用。

  在廉政监督方面,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从严监督领导干部,加强审判岗位监督,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司法腐败,坚决惩处以案谋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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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