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环评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20.07.2020  19:21

抚州市中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已被市政府列为“抚州市重点工程”,按照工程建设程序,现对抚州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公开挂网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情况

抚州市中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8亿元人民币,旧楼进行升级改建310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41800平方米;新建地下面积38000平方米;购置医疗设备2亿元;项目选址在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老校区内(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要求投标人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负责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费用包干。

、招标的内容及要求

1.招标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现场采样、数据分析、评价报告编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通过、报告提交并获得项目批文

2.工期要求: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招标方的进场通知书后 3 天内进场监测,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承接的现场监测及评价报告提交工作;组织专家组对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进行评审,确保通过并提交申报,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取得环评批文。

3.目标要求:满足项目立项环保报批及备案要求,通过专家组评审。

4.招标费用预算:1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合格的资质( 提供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 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 ),编制单位环评工程师不得少于三个,并且拥有一个及以上高级职称工程师 ( 提供 职称证书 原件 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公告 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公告 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 供应商 自行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6.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编制人员简历、监测方案 (均出示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择方式

在满足以上招标要求基础上,采取三次报价方式,选取报价最低者中标。评标委员会将按公平公正及评标流程确定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废标情况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投标: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投标文件都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有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5.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

当出现以上情况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六、付款方式

环评报告通过生态环境局审批并拿到纸质审批文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七、 报名事项

1.方式:纸质稿(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现场报名。

2.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24日下午15:00时止(北京时间)。

3.地点: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12楼财务科。

4.联系人:吴老师     18279135325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20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