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检院申报的藿香正气丸补充检验方法获国家总局批准

25.01.2018  00:4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3项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8年第5号),其中包括省药检院研究起草的“藿香正气丸(加味藿香正气丸)中大腹皮植物组织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藿香正气丸是2016年省药检院承担的国家药品评价抽验品种。在药品检验和质量分析工作中,省药检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探索性研究。研究中发现:有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样品中检出大腹皮的典型显微特征,提示企业可能使用了大腹皮原粉投料。为此,省药检院研究建立了相应的检查方法,并及时向国家总局申报作为补充检验方法。该方法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复核,中检院组织专家审评,由国家总局批准后予以公告。这是继省药检院申报的“柏子养心丸中808猩红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之后,又一项药品补充检验方法获得国家总局批准。

 
      掺杂、掺假嫌疑的药品,在国家现行药品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不能检验时,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成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药品质量的依据,是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的有力利器。(省药检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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