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实施30周年先进集体”称号

22.01.2015  20:16

  近日,从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表彰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实施30周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自考生的通知》(赣自考[2014]13号)中获悉,我院荣获“先进主考学校(助学单位)”称号,高小兰同志获“先进工作者”称号。

  长期以来,我院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认真履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职责,严肃考风考纪,使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在我院健康有序进行。为更好实施“五有”教育和培养“四具备”人才,本着为学生服务的理念,我们广泛宣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策,积极有效地引导学生提高学历层次,制定科学的自学考试各专业助学教学计划,聘请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授课教师和自考助学班班主任,为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打下坚实基础,为学生在激烈的竞争中争取高质量就业机会增强了实力。

  这些荣誉的取得,是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对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认可和褒奖,更是学院领导重视和全院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工作难点,推动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