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要求严防严惩虚假民间借贷诉讼

09.10.2015  18:55

(记者 黄茹)省高院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严格防范、严厉惩治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审理、执行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审判、执行人员发现有虚假诉讼的线索后,应将有关异常情况记录附卷,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示。
江西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影响,江西各级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涉案标的额均大幅上升,数量庞大的民间借贷案件中混杂着一定数量的虚假诉讼。
通知强调,江西各级法院发现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应当做到严格依法、及时处理,处罚不能手软。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法判决驳回其请求。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参与虚假诉讼,应当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诉讼诈骗的相关规定,对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