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至2025年“险资入赣”金额将达1500亿元

29.10.2020  11:35

    为拓宽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融资渠道,助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近日,江西印发《推进“险资入赣”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做好“险资入赣”工作,提升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大江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朱嘉明/文

        以公路铁路等为突破口带动其他领域引入险资

        保险资金具有期限长、规模大、持续稳定、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和债券发行额度等特点和优势,因此,保险业对促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有重要支撑作用,被视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并可以拓宽重大项目的融资渠道,为江西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按照保险资金特点、投资偏好、运用政策等要求,《意见》要求,深度挖掘项目的有效需求,收集、遴选省内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保险资金投资要求的项目建立“险资入赣”项目储备库。围绕“项目提速年”等活动,以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保险资金投资比较偏好的领域为突破口,带动能源、环保、不动产等其他领域引入保险资金;以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为主,丰富股权、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其他引资形式,加强项目筛选和对接,打造一批具有保险资金投资示范效应的“险资入赣”项目,推动全省“险资入赣”工作迈上新台阶。强化入库项目的动态管理,对入库项目从项目信息发布、宣传推介、融资对接、协调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

        2020年~2025年“险资入赣”金额将达1500亿元

        鼓励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江西省投资集团、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等实力较强的省属企业发挥功能作用,增强引入保险资金的能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江西大成国资公司、江西建工集团、省旅游集团等企业做大资产规模,提高在保险资管机构的内部评级,增强企业融资优势。鼓励各地整合资产,盘活资源,力争每个设区市打造一家规模较大、资产优质、效益较好、保险资管机构认可度较高的融资主体,为市县项目引入保险资金提供融资支持。

        建立“险资入赣”帮扶工作机制,鼓励省属企业充分发挥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为资质条件较弱的市县项目和产业引入保险资金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原则上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重点帮扶公路、隧道、桥梁等交通领域项目建设,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重点帮扶铁路、航空领域项目建设,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重点帮扶水利、环保、能源领域项目建设,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重点帮扶国有企业股权改革以及保障房、安置房、商业地产、养老领域项目建设,江西省投资集团重点帮扶园区开发、矿业、有色金属等领域项目建设。各地加强与重点帮扶领域省属企业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机制,促进本辖区“险资入赣”项目落地。

        《意见》明确,在不增加地方隐性债务的前提下,以需求为导向,2020~2025年,江西省“险资入赣”金额累计达到1500亿元,江西省与全国主要大型保险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基本形成上下联动、产品多元、支撑有力的“险资入赣”工作新格局。

        推动险资与我省重大项目进行常态化对接

        江西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保险机构运用保险资金相关政策,采用债权计划、股权投资、产业基金、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广泛参与地方金融改革、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投资。支持保险机构运用保险资金开展商业地产、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不动产投资。鼓励保险机构运用保险资金购买地方政府债券以及省内融资主体发行的企业债券、可续期债券等各类债券。

        由江西省政府金融办牵头,成立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和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江西省投资集团、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等省属企业在内的“险资入赣”工作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险资入赣”项目落地实施。

        同时,深入推进全省产业与金融对接,组织省内融资主体、项目方与保险资管机构开展对接活动。设立江西省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险资入赣”专区,推动保险资金与江西省重大项目开展常态化投融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