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武宁:“收视率”多寡有了“国标”

23.05.2014  12:17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即将实施的《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国家标准由全国市场、民意和社会调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受众研究委员会组织业内专业人员、电视收视数据用户、相关专家等共同研究起草。(5月22日人民日报)

  电视作为大众传媒,已广受群众喜爱。但是,对电视节目评价体系而言,收视率的多寡节目的编排、广告销售上的影响与日俱增,尤其是今年一些电视台购买电视剧时,要求出品方签下收视率承诺,通过转嫁收视率高压来平衡商业利益,一方面导致了“唯收视率”、收视率造假等现象;另一方面,因收视率不高,中途停播、撤换当期电视剧而不尊重电视观众。其结果使收视率广受诟病。

  评判电视栏目或节目好坏,“唯收视率”不能作为全面反映节目办得如何的依据。事实证明,对电视栏目或节目评价,是由多科学、多层次的评价方法组成体系,这个体系提供定量和定性分析,这样的体系才能比较客观地反映一个栏目或节目办得如何。一般由由视率调查、满意度调查、专家评价和日常抽查4个部分组成,这其中收视率的权重再高也应当不会超过40%。因此,设置收视率权重,目的是解决不同节目之间的收视可比性,从而达成不同评价主体间的意见平衡,这也是国际《准则》出台,防范同行业不当竞争的根本依据。

  就电视行业来说,收数率无疑是有效量化的硬指标,保证数据的客观公正性需要加强监管,然而,将出台的“国标”没能明确监管和审核的主体,如此一来,各电视台收视率的真实性难以界定。因此,广电监督部门对收视率调查数据应当实施同步联网监查,同时,建立电视收视率和互联网数据并重的电视节目综合评估体系,由此,才能建立全新评价体系,解决好电视节目传播影响力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