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武宁:高空抛物之下难有文明

18.09.2015  09:26

  如何根治高空抛物这个毒瘤?今年5月,借鉴整治车窗抛物的成功经验,武汉推出为期一年的高空抛物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市民举报经查证属实,并锁定当事人,每例奖励100元。因该奖励举报活动尚属“尚处灰色地带”,已从9月1日起中止。(9月17日新闻晨报)

  众所周知,高空抛物是一种危害公共卫生与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属于侵权法范畴,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由于高空抛物只是短短一瞬间,要搜集证据,存在不少难度。鉴此,武汉城管委以每例奖励100元的形式,鼓励市民参与举报。然而,此项举措因有违“权力法定”原则,被取消终止。从取消“高空抛物”奖来说,治理“高空抛物”是一个法律问题,要靠严格执行法律来约束,但高空抛物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好的文明习惯不会从天而降,需要靠严格管理促成文明养成。

  勿庸置疑,“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多是这种陋习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除令人痛惜的武汉“40天婴儿被高空抛物所伤”事件外,有的被锅砸中,有的险被菜刀击中,有的差点被卫生巾砸中脑袋,至于高空抛垃圾的乱象,更令人气愤。

  事实上,治理“高空抛物”陋习,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由于违法成本低廉,如:《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违者只是处予50元罚款。加之,取证难度高,导致治理高空抛物效果不明显。如:武汉自出台《关于对高空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4个月获取有效线索仅有5条,远低于整治车窗抛物,更何况这还有实施奖励的前提。可见,治理高空抛物乱象,在法治基础上,更要唤醒人们心中的文明意识。

  可以说,杜绝高空抛物需要依法严格管理,促使文明习惯的养成。一则采取多手段监管高空抛物,如:组建志愿服务队,在各街道、社区义务巡逻、监督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在高空抛物频发社区,安装抓拍高空抛物的监控探头等,破解取证难问题。二则增加法治法码,对高空抛物违法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增加肇事者违法成本。三则以长效严格管理配之广泛开展的公民道德教育,以文明环境教育涵养好的习惯养成,从而遏制和消弭高空抛物乱象。

  抛物之下,抛掉了文明。治理高空抛物,是全社会责任,更是个人文明素养的体现,需要人人参与,群策群力共建我们文明社区、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