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五月实施 江西98个驰名商标将“隐身”
最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下月开始实施,新规禁止生产者、经营者将“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记者了解到,江西目前共有98个驰名商标,目前已有不少企业将相关字样从商品包装上隐去,“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的宣传即将终结。
违者将被罚10万
新《商标法》在商标申请、注册、管理等环节中作出了多项修改,其中,有关“驰名商标”禁上包装的规定引发广泛关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要求,5月1日起,“驰名商标”不能出现在商品包装上,生产、经营者也不能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商业活动中,违者将面临10万元罚款。
4月21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负责人介绍说,截止到2013年底,江西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达98件,覆盖农产品、药品、日用品等多个领域。针对新《商标法》的修改,此前几个月,江西各地市都举办了培训班,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均提前收到了通知。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商标法》正式实施后,各地市工商局将派工作人员在各超市及卖场进行巡查。如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在5月1日以前已进入市场,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
已有企业更换包装
21日,记者在南昌走访沃尔玛、华润万家、家乐福等多家大型超市发现,仍旧有不少商品包装在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的标识,且多集中在食品类和酒类商品中。
在江西,“汇仁”、“四特”、“汪氏”等均属中国驰名商标。在位于红谷滩的华润万家第一街区店,摆在货架上售价59.8元的某同款四特酒出现了两种不同包装,一种包装上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其出厂时间为去年10月10日,另一种生产于去年12月13日的包装上则没有特别注明“中国驰名商标”。
随后,记者从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接到通知后,该公司于去年底开始更换包装,今后四特酒的酒盒及瓶身上将隐去“驰名商标”字样。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此公司也已更换了多批产品包装。
南昌市工商局商标局局长张伟华表示,消费者往往以为,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品牌商品质量好、信誉高,实际上,“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其设立本意是扩大商标保护范围。贴有“驰名商标”标识的商品在质量上确实有保证,但是没贴标识的同类产品在整体质量上也并不一定差。(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