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山:殴打退休职工的局长为何"官气"难祛?

23.06.2014  11:34

  退休老职工自掏腰包修围墙,局长不仅阻止还对其中一位老职工大打出手。湛江徐闻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蔡光能"殴打69岁退休职工"一事引起有关职能部门重视,前日,徐闻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称,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6月22日《南方都市报》)

  作为一名乡镇企业管理局的局长,不去好好思考为何退休职工自掏腰包修围墙,不从中有所反思,反而却是将那""手打向了退休老职工。这局长到底是如何想的,怎有如此的奇葩行为,可能除了他本人,谁也弄不明白,由此也暴露出了其身上难以根除的"官气"。

  暴露出该局长的"傲气"。从此事来看,该局长是官德缺失,心中根本无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认为大权在握,就可为所欲为,总习惯于别人对自己的唯唯诺诺,而忘记了官民平等和对别人的尊重。不仅不尊重退休老职工,还出手打人,其"傲气"十足的现象必令众人生厌。

  暴露出该局长的"匪气"。常言道,君子动口不动手。从其与退休老职工的争论到把退休老职工推倒地上,其"凶"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打斗中,退休老职工身上多处出现骨折,其"狠"可是原形毕露。上门报复,敢围住派出所要人,其"邪"是昭然若揭。对待单位里的退休老人尚且如此,对待群众还能好乎?何谈对群众的敬畏?

  暴露出该局长的"娇气"。按照被打退休老职工的说法,"写举报信才是他打我的理由"。如果真是如此,说明该局长有些过于矫情,举报之事自有当地纪委的调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为何要采取报复?难道是自己害怕听到反对的声音?如此行为岂不是此地无银,已将真相告之于大众?

  该事件对举报人的安全提出了拷问。《信访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既然如此,那该举报信息又是谁透露的?其是否又该承担相应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