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雁为疏失道歉却否认抄袭曹维安称不满意
南都讯 记者赵大伟 日前,学者金雁在网络发布了《对曹维安教授质疑一事的公开答复》一文,以答复陕西师范大学教授曹维安对她的“抄袭”质疑。对这一公开回复,曹维安并不满意,他对南都记者表示,早在10月22日,他就已经将举报材料递交给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校科研处回复曹维安电话称,“希望耐心等待”。至于以后是否会走上法律途径,他还在考虑中。
10月18日,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曹维安在“西岳论坛”上发文称,学者金雁在《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2013年版)一书中使用了他硕士论文中的大量文字,有30处、共1万多字雷同,“除个别地方外,大多没有做注释和说明。”由此曹维安发出三个质问:“既然是我未发表的论文,为什么事前不征求我的同意?!何况,书中许多用我的论文之处既无注释也不加说明,这算是金雁你的还是我的?再者,我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为何不用,偏要用我未发表的硕士论文,目的何在?”
金雁在回应中称,“由于《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写作跨度前后达十余年,不仅篇幅有32万字,注释也近700处,再加上在20世纪80~90年代文献资料的引用规范标准远不如今天明细和严格,我在文献引用过程中确实存在很多疏失。”金雁在回复文中为“疏失”向曹维安道歉,但强调,“涉及他论文的引证部分全加起来也绝不超过4%,说本书是一本抄袭之作这是无稽之谈。”针对曹维安“这算是金雁你的还是我的”的质问,金雁作了道歉,但没有正面回应,这让曹维安不满意。金雁最后表示,“我很快将就《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一书进行重新修改,纠正这些错误。”
“我的问题是,五万字的硕士论文你抄了一万多字,而金雁的问题是她用我的东西不超过她全书的4%,所以,如果走上法律途径,就有两种可能。”曹维安对南都记者说,金雁在回复文章中称,“若曹教授认为我的道歉仍有不妥之处,那么请提交有关学术鉴定部门,付之公论。”而事实上,曹维安已经在10月22日将举报材料寄给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在金雁回复文章发布之前,他先后接到秦晖和金雁的电话,“电话中总之说是在当时情况下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我说这是抄袭,对方就不吭声了。如果1996年第一次出版的时候不规范,为什么2013年再版还是不规范?”
“其实这十七年间我也出声了,我给我的研究生上课时都讲过这些问题,都是私下,只是没当面跟金雁说过。”曹维安说。金雁在回复中最后一部分,对曹维安“十七年之后突然散播网文的缘由”进行了揣测:她听到抄袭风言,准备起诉复旦大学吕新雨,找到曹维安求证,“伤了他的面子”。曹维安却认为这是在逼迫他,他根本不认识吕新雨,“但是秦晖认为我给吕新雨提供材料”。曹维安希望此事还是在学术伦理范围内讨论此事。
(责任编辑:高果果) 原标题:金雁回应抄袭事件 曹维安:“我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