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12.06.2016  16:56

  6月6日,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强卫近期关于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讲话精神,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主持会议。

  强卫指出,基层是作风建设的第一线,基层的不良作风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影响我们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在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推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也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部署要求,以“集中整治”工作推动基层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强卫强调,“集中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在县乡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县区委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做到违规必究、违规必查。要把“集中整治”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侵害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要广泛调动群众积极性,做到投诉有渠道、热线保畅通、有问必有答。要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视、巡察,快查严处,发挥震慑效应。要把严肃查处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相结合,既要整治基层腐败问题,也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建立健全便民惠民制度体系。

  周泽民就“集中整治”工作作出动员部署。他指出,要全面领会和落实省委要求,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严重就着力整治、查处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把责任压到哪里。要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总要求,督促基层干部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给有问题的干部改正错误的机会,更好地挽救和保护干部。要回归用党内生活解决问题的优良传统,把犯错误的基层党员干部拉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周泽民指出,“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层层压实责任,各牵头和协办部门也要承担起责任,强化横向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牵头部门要适时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提出应对措施。

  毛伟明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指导意见。各市、县(市、区)和省直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制订工作方案,实行任务分解。要加强领导,认真履职,扎实有效地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