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立案43件处分44人

27.07.2016  02:35

  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转入查找问题阶段后,吉安市采取多项举措,扎实推进“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

  开展调研活动。成立3个调研组赴各县(市、区)了解“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征求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调研基础上制定了《全市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第二阶段工作安排》。

  开展异地交叉检查活动。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组织各县(市、区)开展“集中整治”异地交叉检查活动,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查阅账目、暗访核查、实地查看、录音录像、访问办事人员等方法,重点查找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以及群众反映较多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等问题线索。

  配套开展粮食直补专项治理。针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粮食直补问题,在全市配套开展粮食直补专项治理,集中治理在粮食直补资金发放中出现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问题。近期又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了2起粮食补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以查促纠,把案件查处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近年来涉及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线索逐一梳理排查,按程序交办,重点问题线索及时督办、核查。全市“集中整治”启动以来,全市已立案43件,44人被党纪政纪处分,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组织处理3人。

  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永新县采取乡镇之间交叉监督方式,成立23个民生监督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等方式暗访查找问题,暗访群众1840户,收集问题线索569个;吉安县以脱贫攻坚为抓手,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9个督查组开展基层作风专项督查,已约谈了3名乡镇党委书记;万安县对全县17个乡镇场、34个村居和28个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窗口服务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全县通报;井冈山市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发放监督联系卡对外公开了五种举报渠道,收到群众反映问题59条,梳理问题线索28条;新干县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5个,查处案件4起;遂川县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建巡察人才库,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巡察;庐陵新区结合开展“1+5”预警式专项监督查找问题;安福县、吉水县、青原区对近年来涉及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永丰县对重大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已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典型案件1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通报典型案件两起;吉州、泰和县、峡江县召开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层层压实责任。(吉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