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迅速贯彻全省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视频会精神

07.06.2016  18:26

  6月6日上午,继全省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后,九江市紧接召开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迅速贯彻会议精神,部署集中整治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早落实、早见效。市委书记杨伟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这次集中整治能否“落地有声”、见到实效,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都很关注。全市上下一定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抓好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不断巩固和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就贯彻落实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全市集中整治工作,杨伟东强调:

  ——要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中抓整治。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中央和省委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列为今年七项主要工作任务之一。省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强卫书记多次提出明确要求。要把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当前,一些地方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就是要惩治“微腐败”,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向基层延伸。要通过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涉及群众利益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要在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中抓整治。各地各部门要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从严的要求,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既要全面整治又要突出重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方方面面,要结合省《方案》要求和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好本地本单位治理的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领域,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既要个人自查又要组织查处。一方面,要讲清楚政策,增强基层干部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加大核查力度,对那些给予政策自查自纠而自查无问题的对象,要列为核查重点,防止蒙混过关。三是既要动辄则咎又要激励保护。要认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意见》,做到教育在前、提醒在前,依规依法保障干部权利。同时,对那些不主动查找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要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要在落实责任、形成合力中抓整治。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督促推进。二要密切部门配合。全市上下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密切配合,主动担当。特别是在出台相关制度规定时,要防止政出多门和制度“打架”。一些重大政策的出台和界定,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报告。三要注重建章立制。要坚持抓常、抓长,防止“就整治抓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出台相关的制度,形成一套有效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配套措施,加快完善平台建设,争取早日见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熊永强主持会议,并就传达贯彻好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赛荣出席会议。图为会场。(九江市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