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召开全市“集中整治”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

28.06.2016  23:36

  6月24日,新余市召开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高平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邹健生出席会议。

  胡高平强调,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实施方案,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各县(区)和责任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参与“集中整治”活动,调动广大群众加强监督的积极性;要明确每一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到目标清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做好统筹协调,强化督查指导,扎实有效地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努力提升基层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邹健生指出,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事关民心的政治任务,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他强调,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担当意识,认真抓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三个结合”,与“两学一做”相结合,坚持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相结合;要突出“三个重点”,在重点整治内容、重点领域、重点整治对象中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判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整治重点。要做到“三个依靠”,依靠党内生活,依靠政策引导,依靠群众参与,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注重工作实效,真正达到管长远、治根本的目的。

  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并宣布责任分工。(新余市纪委  范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