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30.06.2016  13:42

整治基层“微腐败”  提升群众获得感 
——省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张武明

        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会议部署要求,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日前,省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就全省干部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答:在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推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也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就指出,“要高度重视基层风气问题”“要下大气力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良行为”;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他又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要坚决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把它列为今年七项主要任务之一。这是全国都要做的规定动作。

        此外,党的十八大以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基层仍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和单位还较为突出。相对于中高级领导干部的贪腐行为,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给老百姓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为直接,老百姓期盼看到他们身边的党员干部作风有明显变化。

        问: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什么?

        答: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可概括为“三个聚焦”:一是聚焦重点对象。主要是省、市、县三级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窗口服务单位、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村(社区)两委及其主要负责人。二是聚焦重点问题。集中整治在基层为民办事、执法检查等方面“处事不公”的问题;在扶贫领域等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方面“以权谋私”的问题;以及干部态度生冷、简单粗暴、推诿扯皮等“作风不实”的问题。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整治和查处扶贫、移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问题。

        问:这次集中整治要实现什么目标?主要通过哪些措施实现这些目标?

        答:通过集中整治,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有明显改进,让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能感受到身边的党员干部有明显变化。具体来说,就是实现“四个明显”:我省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主要通过五个方面措施实现这些目标:

        一是严肃党内生活。要回归用党内生活解决问题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党内各项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待有问题、犯错误的同志,以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为主,启发他们作出必要的检查、深刻的反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到改正的办法,把他们拉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二是依靠群众参与。加大政务、村务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信息。畅通监督渠道,开设监督栏,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0791-88910286,省纪委投诉电话:0791-12388,网上举报:http://jiangxi.12388.gov.cn  ,微信举报:微信公众号“廉洁江西”举报专区。各地也要在本地主流媒体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

        三是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同时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依纪依法保障干部的申诉权利,对故意造谣、诬告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是强化查处问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的,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要严肃问责。

        五是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机制,着力构建“三公消费”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创新基层干部管理约束机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工资待遇保障和激励措施;建立基层便民惠民制度体系,形成一整套严谨细致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依托网络、微信等形式,为群众打造一站式服务。

        问:此次集中整治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依靠党内生活解决问题。在具体工作中,需要把握哪些方面?

        答:一要抓好经常性教育。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的教育,深化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二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要用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要督促列出问题清单、抓好整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改一条销一条,并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四要正确对待、热情帮助犯错误的同志。对集中整治中发现有问题、犯错误的同志,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引导他们从灵魂深处认识错误,启发他们作出必要的检查、深刻的反省,帮助他们找到改正的办法,促进转化。

        问:集中整治对各级党委和部门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是县(市、区)委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集中整治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进行,省纪委牵头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设区市组织落实,而县(市、区)委是一线指挥部,要发挥关键作用。具体来说,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集中整治工作负责;纪委书记要敢于担当,坚持原则,铁面执纪。目前,我省乡镇换届工作已基本完成,县(市、区)领导班子正在调整当中,各地不能因为换届影响集中整治工作。

        二是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度融合、统筹推进。两项工作要统一安排,“”和“”要有集中整治的要求,集中整治工作也要结合“”的深化、“”的深入来推进。各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对学习教育和“集中整治”进行统筹谋划,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出实招、干实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要把学习教育与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舆论监督统一起来,凝聚和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要把严肃查处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相结合。要对近年来涉及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建立台账,分类处置,集中查处一批问题,坚决纠正吃拿卡要、处事不公等不良行为。同时,又要注意保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保护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四是要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开展集中整治的情况,要纳入各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范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搞形式、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包庇个人的单位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