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召开"集中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第一次全体会议

14.06.2016  02:05

  近日,萍乡市召开全市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切实加强成员单位之间协作配合,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落地生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志华出席并作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聂晓葵主持。市委组织部等25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全市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十二个重点整治内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单位职能就落实“集中整治”工作任务作表态发言,并签订了责任承诺书。

  徐志华指出,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分5个阶段,在全市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主要围绕部门执法和为民服务、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及工程建设和项目实施等三个方面的内容,整治的对象为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行业监管、窗口服务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基层站所),乡镇(含街道、管委会)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村(社区)两委。徐志华强调,这次“集中整治”是全国、全省、全市的“规定动作”,是一项事关民心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各成员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从政治高度看问题,用政治定力抓落实,作出合格的政治交代。

  为做好全市集中整治工作,徐志华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治责任压实,真正把“集中整治”工作抓在手、抓到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机制,对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具体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实行信息共享,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委、纪委,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和公安、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要坚决查处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形成震慑,坚决遏制基层“微腐败”现象。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出台相关的制度,形成一套有效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坚持抓常抓长,让群众感受到“集中整治”工作带来的实际效果,切实增强获得感。(萍乡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