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集体土地流转 加快扶贫攻坚步伐

26.08.2014  15:04

  ●陈宗祥罗纪任袁建华

  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转移农民就业,是当前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加快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在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许多地方确定了以发展为主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培植龙头企业,依靠经营体制和机制创新,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农村土地流转的工作思路。在流转原则上,坚持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长期稳定农户承包权,依法自愿流转使用权。在流转目标上,实施土地规模集约经营,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积极开发非耕地和低效益地,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农业。在流转方向上,依靠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新技术运用,着力市场信息、资金、劳力和先进管理经验有效对接,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在流转方式上,坚持农民与业主自主选择。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是,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农民认识上有一定的偏差;保障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问题难解决;农民就业存在“两难”问题;经营人才短缺,等等。

  1.加强政策宣传,创新工作机制。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土地流转的精神解读宣传。目前,有部分农民甚至部分基层干部对中央关于土地流转精神存在误解,片面地认为三中全会后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导致农民不愿签订流转合同。其次,要创新工作机制,对涉及到在土地流转范围内而又不愿将承包地流转的农户,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减少企业、合作社流转难度。对居住边远山村或举家外迁的农户在稳定承包地块和面积的基础上,可采取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代行发包的形式开展土地流转,解决土地摞荒的问题。对于一些偏远山区,由于土地不平整,高低错落,田块分割,不一定适合流转,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不能下硬指标、给硬任务。

  2.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流转程序。镇、村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加强农村家庭承包土地的管理工作。成立镇、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工作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做好土地流转信息的发布、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证和土地流转纠纷的调处工作,建立土地流转规范档案,确保土地流转的长期法律效力。

  3.转移农民就业,解决后顾之忧。发展和规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劳动力市场,为农民提供就业渠道和就业信息,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政府或市场主管部门要做好农民与市场双向信息互动的引导工作,及时关注本地或外地企业的用人情况,及时发布就业信息,确保剩余劳动力安置到位。

  4.引进实用人才,改进培训方式。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引进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实用的农业工人。一是细化明确对农业企业外来人才子女就学、升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二是高度重视具有丰富经验、学历上欠缺的专业性人才,增加职称评定的种类,解决他们参与职称评定的问题;三是出台政策,给予在农村、农业企业工作的大学生及相关人才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减免,同时给予奖励性补贴,在购房等方面予以优惠;四是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人才。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培训工作,特别是基地工作式的跟踪培训,提高农业企业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 (作者陈宗祥系农工党赣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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