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集体跳楼是个案也是一种社会现象

05.01.2015  11:38

  1月4日上午10时左右,位于山西朔州发改委大楼顶楼多人集体欲跳楼。据目击者说,跳楼人数有10人左右,在朔州发改委大楼楼顶。目前,120、公安、消防员、谈判专家已赶到现场。具体跳楼原因记者正在了解中。(1月4日央视网)

  不管什么事情,不管什么原因,集体跳楼的悲剧必须坚决杜绝。一个巴掌拍不响,发生这样的事情,既有集体跳楼者自身的原因,更有背后深层次的原因。

  天大地大,生命为大。生命只有一次,生命高于一切,任何人没有任何理由蔑视生命。集体跳楼,多么恐怖的词语,多么恐怖的事情,有什么解不开的心结,有什么克服不了的困难,非得用集体跳楼这种方式来解决呢?

  诚然,不到万不得已,每个人都不会选择跳楼尤其是集体跳楼这种极端方式解决问题。所以,集体跳楼的背后,或者是要挟,或者是确有难处,或者是被逼无路,或者是状告无门……相关部门一定及时调查处理,给公众和社会一个经得起检验的答案。

  近年来,以极端方式解决问题的事情频频出现,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比如,2014年11月24日,因不满河南商丘市民权县罗庄公路超限站处罚决定,货车车主张高兴和妻子侯燕喝下了农药,张高兴在送医途中死亡。张高兴和妻子为啥要服毒自杀,背后是过路费太高。不知罗庄公路过路费太高的问题,现在是否得到了解决?

  减少和杜绝以极端方式解决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同时着力:首先要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要把所有单位所有人的行为控制在法治的框架内,不能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和特权;其次要加强生命教育,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值得我们用生命作为代价去换取,当然这与古代的“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有本质的区别。

  为啥会出现集体跳楼悲剧?跳楼的原因到底是什么?相信很快会有答案。但是必须注意的是,这既是一起个案,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只有找到这种现象存在的根源,铲除产生这种现象的土壤,类似集体跳楼的悲剧才不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