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雨秋:学校随意劝退的“霸气”从何而来?

19.11.2013  11:15

  “把书包收拾了,跟我走”,今天早上,正在教室上早自习的杨某被校领导领出了校门。该校领导告知杨某,他被退学了。杨某的微博认证为杨辉,曾经作为“初中生发帖被拘”新闻事件当事人备受关注。此次被退学,杨某和其父亲怀疑与一周前发的微博有关。“我们已责成天水市教育局立即核查。”甘肃省教育厅发微博称已经介入。(11月18日新京报)

  我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中的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第二十五条也指出,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我们从前期的报道中看出,杨某平时并无不良事件。现因为发帖被拘事件引发的后续事件就被剥夺读书的机会,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太过偏颇了?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何为“”,以孝为先,以文相授。何为“”,身体力行。教育的目的,说是教化育人,其实就是让人接受各种有用的知识,以期将这些知识吸收、溶化,能够将其直接作用于社会,或者把这些知识作为基础,升华出新的知识,即发现和发明。如果学校因为受到各级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压力,就不能让杨某继续在该校就读。这不仅说明我们的学校连最基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没有读懂,也反映出学校听不得一点反对意见,容不得一点沙子。同时也间接透露出一个信息,会不会有人在背后要求学校把这个“不听话”的学生去掉呢?防止杨某继续发微博影响当地的声誉。有的人在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样的做法给学生带来什么心理后果呢?

  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孩子正是青春心理变化急剧时期。如果不好好加以引导,反而会生出许多恶果。马加爵事件,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学生意见不合打架致死等新闻难道教育者们就忘记了吗?我们的教育不只是读书、培优,更重要的是育人,注重培养的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心里,拥有一颗真诚善良乐于助人的心。相信当地教育局、公安局都知道“三人成虎”的成语故事吧。如果杨某真的被天水市公安刑讯逼供,那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何不能说,不能和违法者较量?如果当地警察没有这样做,就勇敢站出来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把刑讯时候的监控播放出来,与孩子坦诚公布交心谈心。不仅能挽回形象,还能让公众辨别是非。如果采取模拟两可的态度来处理这个事情,反而会人云亦云。

  甘肃省教育厅说,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责任,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那么作为天水市育生中学的校长们又是如何理解这段话的呢?希望我们的省教育厅能及时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时,也要做好杨某的心里辅导工作,让他放下心里包袱,健康成长,成为国家的一个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