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7号,以下简称《规定》),日前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在“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http://dzsw.mofcom.gov.cn)上研发了 “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手段,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并依托本地行业协会组织督促指导本地区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按照《备案系统使用手册》于6月26日前依法完成备案。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以此次备案工作为契机,全面掌握本地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基本情况,加强和优化公共信息服务,并依据《规定》的相关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网络零售健康发展。
三、企业在使用备案系统前,须先注册成为“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http://dzsw.mofcom.gov.cn)用户,已经利用该系统定期填报交易和经营情况数据的平台企业,可直接登录备案系统。备案系统运行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影响使用,请及时与技术服务组联系。
联系人: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范超群
电 话:0791-86246515
技术服务组热线:021-51077672 51077655
技术服务QQ群:191754185
附件: 1. 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
3.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已注册的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名单
江西省商务厅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