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误解年底驾证清零扎堆办违章 交警提醒按初次领证日计算

31.12.2014  23:06


车主误解年底驾证清零扎堆办违章。图为驾驶员冲进交警大队业务科办违章


车主误解年底驾证清零扎堆办违章,交警提醒初次领证日计算。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31日南昌讯(陈鹏 记者 良保)2014年即将过去,这两天,交警部门业务科可谓人满为患,许多驾驶员以为驾驶证分数清零为年度统一计算。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朋友:驾驶证分数清零并非年度统一计算,而是按照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计算,别误解。

  12月31日,记者在南昌市青云谱交警大队看到,该大队业务科门外,挤满了前来办理车辆违法业务处理的驾驶员。许多驾驶员问:“12月底了,我驾照上的分用完,马上又有12分了吧。

  对此,交警青云谱大队警长文智胜面对众多车主的提问,解答道:“驾驶证分数清零并非年底,而是从初次领证日开始,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请大家看清自己初次领证日期。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驾驶员把驾照证记分周期错误地理解为1月到12月底,这样理解是错误的。其实,每个驾驶证的记分周期都不是一样的,从初次领证日开始,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驾驶员出现12月底扎堆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清除驾驶证分值是没有便宜可得的。”文智胜告诉记者。

   延伸阅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