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各地开展防汛自查工作

24.02.2017  20:05
 

 

青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开展防汛自查工作,抓紧整改往年防汛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问题,及时排查新出现的险情,消除各种防汛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重点检查下游有村庄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头顶一盆水”水库、山塘及堤防险工险段情况,在建水工程及涉河工程建设情况,水毁工程修复完成情况,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落实情况,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及水雨情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河障排查整治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本辖区防洪安全的情况。

通知规定,各地各部门的防汛自查工作必须在3月1日前完成,并提交自查报告至区防汛办。对存在的防汛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能整改的尽快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