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5.10.2015  17:06

  近日,青山湖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

  其中一起为:青山湖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建平公款旅游、违规领取奖金问题。经查,2014年10月19日和10月21日,李建平在带队前往洛阳、新乡考察学习期间,擅自前往洛阳龙门石窟、新乡八里沟景区等景点参观,并将400元景点门票费以“市内交通费”的名义在区工商联报账。李建平在兼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期间,其个人在区委统战部和区工商联违规领取奖金及补助共计20892元。经区纪委研究,报区委批准,给予李建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另一起为:青山湖区罗家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胡向阳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期间,胡向阳经常使用罗家镇中心卫生院所属的牌照为赣AL9702的公务用车接送其妻子上下班;2015年9月27日中秋节假期,胡向阳驾驶该车前往探望其亲属。经区纪委研究,给予胡向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见习记者 蔡欢 记者 邓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