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青山湖父子二人制售有毒减肥胶囊被公诉

05.11.2014  16:52

减肥一直是女性关注的热衷性话题,为此男子利用女性盲目追求美丽的心理生产销售有毒减肥胶囊以牟取暴利。日前,南昌青山湖区检察院以万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儿子万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二人提起公诉。

该案由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在工作中发现,经查,万某某系江西某药业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2012年9月以来,万某某先后多次从彭某、熊某某处购进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酚酞、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然后在其开办的公司位于青山湖区某村的一居民房等地进行二次包装,后予以销售至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人民币91万余元。自2013年3月以来,因业务繁忙,万某某令其子万某在公司协助从事有毒减肥胶囊的销售工作,并将部分销售的减肥胶囊送至物流公司托运至外地客户。2013年11月,万某某及其子万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鉴定,从万某某处查扣的减肥胶囊中检出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酚酞成分。据了解,西布曲明是被明确禁用的一种中枢神经性减肥药,长期服用能直接增加心血管疾病的发生,容易导致冠心病、心脏病,甚至有可能导致猝死,严重的还可造成抑郁,让服用者产生自杀念头。酚酞是泻药的主要成分,能够直接引起分泌性腹泻,容易使服用者对药物产生依赖,还会引发继发性便秘,长期服用则会导致结肠黏膜黑病变。

供稿:南昌青山湖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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