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枫:“活人墓”让活人情何以堪?

16.04.2015  11:17

  广西桂林的尧山是国家4A级景区,那里不仅风景优美还可以俯瞰整个的桂林城区,近一段时间尧山上突然出现了很多私建的坟墓,甚至连一些还没有去世的人也在山上圈起了地盘,为自己修墓。(4月15日央视网)

  “活人墓”,是指人还健在,却早已为自己准备好的墓地或者提前购买的墓地,古代又叫活坟或生祠。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近年来,“活人墓”、“豪华墓”比比皆是,甚至一度延伸到一些自然景区,使得在苍翠的花果山林中,灰白色的坟茔格外刺眼,捣毁着自然景观。尧山是继清源山景区和梅州百岁山等景区出现活人墓之后又一个景区违建墓地的典型,一座座违建“活人墓”在尧山拔地而起,大有泛滥之势。

  落叶归根,入土为安是对死者的安葬,也是对活人的安慰。可现实中,一边是墓地价格节节攀升,令公众大呼“死不起”,一边却是部分人违规建造豪华墓,刺激着社会神经。“活人墓”让活人情何以堪?

  “活人墓”的诞生折射出殡葬意识与社会消费观念的扭曲。有的人为了抢占所谓的“风水宝地”早早建好“活人墓”,景区景色怡人,人杰地灵,自然成了这类人修建“活人墓”首选。还有人把“活人墓”修建得豪华气派,甚至比当今的房价还贵,实则是社会消费观念的扭曲。也有不少市民迫于无奈提前购买“活人墓”是担忧土地资源短缺引发墓地价格上涨,将来死无葬身之地。

  风景胜地岂能变公墓胜地。依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违法占地建坟且拒不执行决定的,坚决强制拆除,并责令当事人清退用地、恢复植被。对顶风抢建坟墓造成破坏植被严重的案件,还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同时国家法规明文规定:只有在去世之后,亲人持死亡、丧葬证明才能购买墓穴。民政部规定“公墓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购买者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在景区私建“活人墓”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

  豪华墓、活人墓屡禁不止,铲平“活人墓”任重而道远。一方面必须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从思想上根除老百姓心目中买了“活人墓”就可以安心的想法。另外,也要对一些墓园修建“活人墓”销售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总之,绝不能任由“活人墓”肆意生长,吞噬祖国的大好河山。鼓励文明殡葬,让活着的人不要再为“活人墓”而难堪,让他们解除死后的后顾之忧,活的更安稳、更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