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农业局督查 “百草枯”销售、使用

12.06.2016  13:34

  6月7-8日,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带着电视台记者,下到农资经营单位 、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粮大户亲临督查,加强 “百草枯停止销售和使用”宣传,传达《关于停止销售、使用百草枯的通知》精神。要求农业执法大队对农资市场现有的“百草枯”进行登记,督促农资经营单位在6月30日前,所有的“百草枯”全部下架,停止销售,若不听者,将依法进行处罚;各乡镇农技术服务站做好配合工作,向本辖区的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站,悬挂条幅、向农民发放明白纸、召集会议和设立举报电话等多形式宣传。执法大队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不定期地对农资市的销售和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的使用进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