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出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1.08.2015  16:18

        8月13日,靖安县政府出台《靖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县联社在保持参公单位性质不变、人员待遇不变、财政预算不变的基础上,鼓励机关人员到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合联任职。

        《方案》将强化政策支持作为推进综合改革的重要保障措施,明确要求:新农村现代服务流通网络龙头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及其经营网点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优先解决用地计划;在供销社将所属划拨土地改为出让性质时,按照相关规定减免土地出让金,在建设过程涉及县级的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同时,《方案》还要求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30万元用于县联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每年安排预算50万元,设立县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专项扶持资金;每年预算安排化肥淡季储备贷款贴息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