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颁布实施《靖安县实施 细则》

14.05.2014  20:01

      5月12日,经县政府第20次常务委员会研究同意,靖安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靖安县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细则》。县水务局同时印制了《细则》单行本进行了街头发放宣传。

      《细则》的颁布实施,是靖安县结合县情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一项重要举措、对全面提升靖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水平意义重大。

      《细则》共四十五小条,对靖安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基本原则和重大问题做了规定,全文划分为总则、规划、预防、治理、监测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