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

25.02.2014  19: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为适应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切实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实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多种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工民主管理,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和企事业管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是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性,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把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力度,努力开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包括职工大会)是有中国特色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要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探索适合非公有制企业性质和特点的职代会运行的具体办法。

非公有制企业的职代会依法行使知情、参与、监督等民主管理的权利,具体职权是:

(1)听取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工会与企业行政平等协商的有关职工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奖惩办法、裁员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审议企业重要规章制度草案,做出同意或否决的决定。

(3)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情况,监督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和执行职代会决议的情况,监督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4)法律、政策和企业制度规定以及企业授权和集体协商议定的其他权利。

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负责筹备、组织、主持召开职代会,并承担其日常工作。

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可以通过建立联合职代会或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协商解决带有共性的问题,审议通过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草案。

非公有制企业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通过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等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实施民主管理。各种民主管理形式都要做到职工认可、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三、加强领导,努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

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强化工会维权机制、做好基层工会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整体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

积极推进职工民主管理的立法工作。推动企业职工案例条例的制定,为普遍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保障。要在各地制定《工会法》实施办法和职工民主管理指导性文件,部分地方颁布企业职工民主管理以及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地方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职工民主管理的地方立法。

加强调查研究,实行分类指导。要对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情况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提出推进和指导工作的意见。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有步骤、分阶段的推进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类型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实际问题。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要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共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要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以企业代表组织、工商联的联系与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合理推进的工作格局。要把企业职工案例攻入到基层的党的建设、职工队伍建设之中,与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推行先进管理方法结合起来。要借助社会力量,发挥政府与工会的联席(联系)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推动企业职工管理深入发展。

切实抓好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础工作。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为这项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组织开展民主管理的能力。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