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非户口地居住满半年可办居住证

07.02.2016  21:54

居民带上资料到辖区派出所即可申领

赣州 市民罗女士:我户口在老家宜春市,在 赣州 中心城区工作已三个多月了,目前我想报考驾照,需要办理 居住 证,今年1月1日起,《 居住 证暂行条例》已经正式施行。我想了解一下,具体如何办理?

1月22日,针对罗女士的问题,记者在章贡公安分局采访了解到,根据《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办理居住证暂行规定(试行)》的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赣州经开区、南康区除外),到章贡区居住达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即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已满半年、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已满半年、在居住地购买房屋或分配公租房已满半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已满半年、与用人单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已满半年、其他符合章贡区落户条件,未落户章贡区的、租住在私人房屋,,在租住房屋所在地派出所主动申报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已满半年。另外,现役军人、港澳台同胞、外国人不属于办理居住证的对象。

自1月11日以来,章贡区已受理居住证申领81人,制发居住证54份。”章贡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称,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带好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申领居住证,章贡公安分局会在受理申请10到15天之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记者陈少芬 实习生王观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