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引发死亡事故问责当地一、二把手

12.09.2014  10:23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9月11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9月11日,记者从江西省安监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和全省“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我省将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凡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引发死亡事故的,依法依纪对事发地党委、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

  危险化学品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擅自投入生产使用、三违操作

  据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打击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试生产备案已过期,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打击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打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打击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打击无相应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项目设计、施工,或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事检修、维修作业的;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未按规定生产、销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

  整治企业存在违反《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江西省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的;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整治对生产、经营企业、成品油输送管线、化学品罐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存在难以整改的隐患,未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定”的要求落实的;整治重点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未按照规定进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或未正常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整治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未完成监测监控系统改造的;整治化学品罐区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不规范的;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委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承运,无详细出库台账的。

  烟花爆竹领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整治“三超一改”、转包分包等问题

  烟花爆竹领域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突出整治“三超一改”、转包分包、一厂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等问题。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许可证过期仍组织生产经营行为,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打击“一厂多户”组织生产、非法转包分包、租用生产线、非法工区挂靠等生产行为;打击一厂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及发放下手工等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整治停产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生产经营,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整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的“三超一改”(即:超员,超量,超许可范围组织生产,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违法行为等问题。整治企业存在的作业规程不完善,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 整治生产工艺、作业环境不符合规定,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引发死亡事故问责当地党委、政府负责人

  据了解,专项行动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对企业采取“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对证照过期仍组织生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接受整改指令的企业一律严肃查处,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组织公安、安监、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严厉处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曝光。并建立社会监督举报的奖励机制,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动员全社会参与“打非治违”工作。

  此外,严格落实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安全监管问责制。严格追究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人员的刑事责任;继续执行烟花爆竹打非县乡村“三三制”责任追究规定;凡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引发死亡事故的,依法依纪对事发地党委、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督办,严格事故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