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探索非法集资风险责任准备金制度

05.04.2016  09:27

  省保监部门近日要求江西省内保险机构在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时必须坚持激励和问责相统一,鼓励辖内机构探索建立非法集资风险责任准备金制度。

  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目前已率先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该公司要求其管理层人员按月缴纳固定金额的风险保证金,如履职期内发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的,除按公司规定追责外保证金一次性扣除,省内其他保险公司正逐步推进非法集资风险责任准备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