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第八十八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 许可联席会议决定
2014年6月23日,省安监局总工程师周平主持召开了省安监局第八十八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陈勇、调研员林武和张勇、戴世梁、黄德福同志,省安全监察总队邓小明同志,省安全生产协会秘书长王显荣和苏衍春同志,省安科中心李海港、吴鹰翔同志,省办证大厅周丽萍同志。会议就有关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研究并做出了决定。现将有关会议许可决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通过首次申请许可的1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首次申请的(核工业华东二六七工程勘察院)1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许可。
(二)通过延期申请许可9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延期申请的(南昌铁路天河路料有限公司、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大队、上饶县四十八萤石矿、分宜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凹下石灰石矿(西采区)、铅山县蓝翔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余石雷钨矿尾矿库、南城县黄狮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牛栏坑选厂尾矿库、分宜县香炉山矿业有限公司小岭背尾矿库和遂川县金辉矿业有限公司鹅岭金矿)等9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延期许可。
(三)通过变更申请许可6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变更申请的(江西修水安翔矿山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江西省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瑞金水泥厂猫子寨石灰石矿山(南采区)、江西省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县后背鸡头山灰岩矿和江西赣南地质工程院)等6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许可。
(四)不予以通过许可1家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申请的(新余锦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方源铁矿(南区)等1企业,不予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予以许可。
附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