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联合省文化厅召开《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座谈会

19.08.2014  19:33

  8月15日上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联合省文化厅召开《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李玉英主持会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文化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有关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对条例前期的调研起草工作、条例草稿的主要内容、建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时间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与会的专家学者就该条例立法的相关内容发表了意见建议,省文化厅负责人就条例立法的下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法规草案的提请及审议等事项提出了各自的意见。

  马志武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制定出台《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是推进国家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省委十六字方针、实现文化发展升级的必然要求。下一步,要切实加快推进立法步伐,在力争今年11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一审的同时,还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特别要正确处理好创新与传承的关系,推动解决好传播与利用的问题,协调解决机构人员经费的保障问题,并进一步提高条例文本质量。

  会前,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联合相关部门还赴贵州、重庆、云南等地学习调研了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立法经验。(供稿:李昆)